浙江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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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省教育考试院 2007-11-29 15:17:09 |
浙江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二)录检组 负责与各有关高校的联络和沟通;按招生政策规定对退档、预录考生进行审核,对院校降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各高校最终录取新生名单。 (三)计划组 负责对招生计划审核和调整,高校和专业的最终执行计划数的确认,录取名册审核、盖章及分发,向省内有关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信息技术组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技术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档、数据预测和统计;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宣传组 负责录取过程的宣传报导。 (六)综合组 负责录取现场办公用房安排、收费和财产管理;负责录取现场工作秩序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会议安排、接待、记录、有关材料发放等文书工作;负责录取情况的咨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负责车辆调度;安排录取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各有关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我省有关规定,对本校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录取体制、原则及办法 (一)录取体制和原则 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高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录取中政策性较强的特殊问题须经院校录取领导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降分投档、免试录取及加分政策应严格按《2007年浙江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理。 (二)计划调整原则与办法 1.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对分省计划进行科类和专业计划适当微调,但专科与本科计划不得互转,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高校应予减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计划调整,只需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办公系统)下载《浙江省成人高校生源计划调整申请表》,填写并传真至我院录取现场,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组在我省录取系统进行调整和执行。 涉及跨省生源计划的,在履行前面程序后,还需同时通过教育部分省网上计划管理系统进行调整。 3.对有考生志愿而上线人数不足,开班有困难的专业,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所在高校负责先进行校内调剂;本校无法调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主动与开设相近专业的其他院校联系协商,填写《2007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开班不足专业转校申请单》并加盖院校公章,另附经考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函,传真至我院录取现场。经调整计划和投档,将考生信息与计划一并转入开班的院校。 (三)录取方式及时间安排 1.录取方式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专升本和高起本 专升本(11月26日至11月29日): 11月26日下午3:00 第一轮投档 11月27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1月28日上午9:00 第二轮投档 11月28日下午4: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高起本(11月26日至11月28日): 11月26日下午3:00 第一轮投档 11月27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1月28日上午9:00 第二轮投档 11月28日下午4: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11月29日上午8点至中午12点,对生源不足的院校由我院提供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信息,有关院校负责向考生征求志愿。 11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休息,30日下午3点投档,5点录取结束。 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学院)及教育学院的专科(12月1日至12月5日) 12月1日上午9:00 第一轮投档 12月2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2月3日上午9:00 第二轮投档 12月3日下午4: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12月4日中午12点至下午4点,对生源不足的院校由我院提供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信息,有关院校负责向考生征求志愿。 12月5日上午9点投档,中午12点录取结束。 12月5日下午和6日上午休息 第三批:其他院校专科(12月6日至12月10日) 12月6日上午9:00 第一轮投档 12月7日下午4:00 第一轮退档结束 12月8日上午9:00 第二轮投档 12月8日下午4:00 第二轮退档结束 12月9日中午12点至下午4点,对生源不足的院校由我院提供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信息,有关院校负责向考生征求志愿。 12月10日上午9点投档,下午扫尾工作,4点录取结束。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报到 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了解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向所属录检组上报高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二)计划调整 有关高校若需调整计划,按前述规定程序操作。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生源及计划情况,向各有关高校提供所有上线考生的生源信息。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高校,也可根据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本校投档分数线,在录取前一天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投档比例投档。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信息组根据前述投档办法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段中,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成绩(除史论和编导专业以外的高起本与专科中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总分上线的基础上,按加试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院校、专业、执行计划数录取新生。 (五)退档 高校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后,必须在系统中输入每一位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代码(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还需有高校的传真件)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传输到录检组,办理退档手续,由录检组对退档原因进行确认。如退档理由不充分,录检组向高校提出复议意见,高校如坚持退档,应将意见书面传真给录检组,明确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为保证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又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按计划数对多余的考生档案从低分到高分自动办理退档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未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不再办理退档手续,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高校协商解决。 (六)录取结束 高校确定的预录取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到录检组,经确认,考生的预录取状态即变为录取状态。 (七)录取审核 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由计划组审核盖章,各有关高校按审核后的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省内高校于12月17日-18日到计划组(杭电东教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根据浙价费(2002)160号文件规定,高校要按实际录取人数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40元/人)。各有关高校须在录取结束时通过银行转帐支票或汇票,将费用汇入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汇款用途请注明“成人高校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收款单位代码:520137”。省教育考试院帐号和开户银行为: 收款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银行帐号:120202172995201373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通过汇款结帐的成人高校请随带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专科起点本科
类别 |
分数线 |
文史、中医类 |
198 |
艺术类 |
179 |
理工类 |
169 |
经济、管理类 |
153 |
法学类 |
185 |
教育学类 |
196 |
农学类 |
177 |
医学类 |
193 |
2.高中起点本科
3.专科
类别 |
专科Ⅰ【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及教育学院的专科】分数线 |
专科Ⅱ(其他院校的专科)分数线 |
文、理 |
145 |
120 |
艺、体 |
102 |
84 |
五、其它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招生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审核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前,解决和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逾期我省不再补办录取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东教楼内)邮编:310012。 录取准备期间联系电话:0571—88907602,88907505(计划);88907571,88907521(信息);88908553(财务);88908555,88908528(综合)。 录取期间工作联系电话将通过浙江省成人高校录取网络系统公布。
本细则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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